关于完善学校领域团组织覆盖和
“智慧团建”系统学校团组织录入工作的通知
共青团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委,新疆兵团团委:
为进一步理顺学校领域团的组织隶属关系,推动实现对所有中学、中职、高校的团组织全覆盖,在“智慧团建”系统中建立完整准确的学校团组织目录,现请各相关省级团委对照教育系统学校名单,认真做好学校领域团组织关系梳理确认和“智慧团建”系统组织信息录入工作。
一、学校团组织录入情况
根据教育部提供的全国学校名单,全国共有各类中学、中职、高校7万余所,截至2018年7月25日,已录入“智慧团建”系统的有5万余所,尚有2万余所学校未录入系统。
经比照和调研发现,未录入“智慧团建”系统的学校有三类。第一类:学校已经建立了团组织,而且团组织隶属关系明确,其直属上级团组织未按要求将其录入系统;第二类:学校自行成立了团组织,但该学校团组织无明确的直属上级团组织,与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没有任何管理和工作关系,不在团的组织体系内﹔第三类:个别学校符合建团条件但尚未建立团组织。第二类和第三类学校多为民办学校、新建学校或经过调整的学校,以及只有教工团员的学校。
二、推动实现全覆盖和全录入
现把各省(区、市)各类中学、中职、高校名单以及“智慧团建”系统录入情况提供给各相关省级团委,请根据本地区学校团组织录入情况,做好如下工作。
1.梳理名单,分类推动。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分别对照本地区各类中学、中职、高校名单,准确核对、确认和掌握未录入“智慧团建”系统的学校名单。按照组织隶属关系,认真梳理学校领域团组织覆盖情况,逐一确定每所学校未录入系统的原因。对于第一类学校,要尽快按要求录入系统;对于第二类和第三类学校,要尽快建立联系、加强覆盖、录入系统。
2.争取支持,取得联系。对于第二类和第三类学校,相关地市、县区团委要按照每所学校的管理关系,分别争取地市、县区教育部门的支持,通过学校的主管单位或管理部门与学校建立工作联系。对于此类学校数量较多的地市,相关地市团委要协调教育部门,专门召开由地市和县区教育部门、团委以及相关学校负责同志共同参加的对接推动会,对相关学校的组织规范和组织建立工作进行现场部署。
3.建立组织,理顺关系。对于第三类学校,要在教育部门的支持下,推动符合建团条件的学校按照组织程序建立团的组织,纳入团的组织和工作覆盖。对于第二类学校,要理顺学校团组织的隶属关系,明确学校团组织的直属上级团组织。学校团组织的隶属关系可以与学校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保持一致,也可以按照对应的主管部门设置,省属、市属、县属学校的团组织关系分别隶属于省级、市级、县级团委或其派出教育团工委。
4.录入系统,开展工作。推动所有学校按照《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“智慧团建”系统组织树建立阶段工作的通知》(中青办发〔2018〕17号)要求,将学校及其下属团组织信息完整准确地录入“智慧团建”系统,并按照后续工作安排及时将团员团干部信息准确录入系统。对于新纳入组织体系的学校,地市、县区团委要加强工作支持和组织管理,分析其团员发展管理等工作情况,妥善解决无团员发展编号入团等问题,并统筹做好后续发展团员调控、团员教育管理等工作。
三、工作要求
学校是共青团的重要工作领域,学校团员占比超过六成。理清学校领域团组织关系,实现对所有中学、中职、高校的团组织全覆盖,是做好团员发展管理、增强团员队伍先进性的基础。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高度重视、周密部署,基层组织建设部门负责做好组织关系梳理、组织建设以及“智慧团建”系统信息录入工作;学校部门负责做好与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沟通对接、学校团组织工作的部署与推动,并要与教育部门建立长期合作机制。
9月20日前,要将第一类学校团组织及其下属组织录入“智慧团建”系统;10月20日前,要完成第二类和第三类学校的组织梳理和组织建立工作,并录入“智慧团建”系统。所有学校团组织要将教育系统编制的学校机构编码信息填入“智慧团建”系统。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、学校部将结合从严治团部署,及时通报相关工作进度,适时进行联合督导,并对部分推动不力的团组织严肃处理。